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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街市51号路两旁占道摊位 隆边区政府通知1周内拆除

    本报讯     金边市隆边区政府要求沿着51号路两旁侵占人行道摆摊做生意的商贩要在一周之内拆除摊位,否则区政府将依法处理。
    隆边区区长郭忠良本月6日签发的通告指出,位于隆边区新街市3分区51号路两旁的"施梳越中学"围墙后部和"隆边小学"周围侵占人行道摆摊做生意的现象十分严重,甚至导致这些地带出现交通堵塞,并给商贩们一周之内要拆除摊位。
    通告指出,从本月6日到13日上午9时为止,商贩要亲自拆除侵占人行道摆摊的所有摊位,否则区政府将利用法律处理,届时不会对商贩们的损失负责。
    商贩们对区政府此举表示不满,并计划将集体抗议。
    商贩们指出,他们已多年来在这地段做生意,如果区政府要求他们拆除摊位,应该先找好合适的地点让他们迁移过去。
    他们说,区政府此举是切断他们的经济收入,政府应该先找好适合的地点让他们迁移过去,再来拆除他们的摊位。
    他们指出,如果区政府采取强烈措施要拆除他们的摊位,他们只好将召集约100名商贩集体抗议,要求直接与区长对话解决问题。(百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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