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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打贪污行为 增强反贪意识 国家反贪机构推出10条反贪标语

    本报记者小妹报道    为进一步打击贪污行为,增强反贪工作效力,国家反贪机构昨日推出10条反贪标语,并要求新闻部协助宣传“反抗贪污标语”工作。
    据国家反贪机构呈给新闻部的要求合作的函件中指出,为了能够更有效执行和打击贪污行为,国家反贪机构欲在电视台、广播台、报纸和网页等媒体上宣传“反抗贪污标语”。并敦请新闻部长乔干那烈给予协助和配合,让所有传播媒体积极参与宣传“反抗贪污标语”。
    10条反贪标语
 1. 抗拒贪污,让国家迅速发展,迅速改变人民生活。
 2. 行贿和受贿,一样有罪。
 3. 贪污行为,引发社会不公平事件。
 4. 反抗贪污,人人有责。
 5. 贪污,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。
 6. 遵守法律,是参与反抗贪污的行动。
 7. 勇敢举报贪污事件。
 8. 当你在贪污时,你就是在做坏事。
 9. 贪污者将面临重罚。
 10. 洪森总理说:要让所有人都不想贪污,不可贪污,不敢贪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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